股市中的杠杆资金 “创新积分制”,为积分企业带来数千亿资金支持

发布日期:2024-09-15 23:07    点击次数:202

股市中的杠杆资金 “创新积分制”,为积分企业带来数千亿资金支持

  导语

  “创新积分制”是一种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自2020年起在国家高新区试点。“创新积分制”依据创新积分指标对企业进行创新能力量化评价,将企业的创新能力转化为金融投资机构看得懂的“财务数据”,引导科技创新资源、财政优惠政策、金融资源、创业投资等向科技型企业精准聚集,积分应用场景也将逐步在科技政策、股权投资、企业上市等方面得到拓展。

  创新积分制信息平台,主动协调并从地方科技、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政务系统中直接“抓取”企业积分指标数据,切实做到企业“零填报”,积分指标统计、积分结果运算一键生成,在保证数据真实度、认可度、权威性的同时,也大大减轻了企业参与试点的工作负担。2022至2023年为积分企业对接授信超2000亿元。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依托“创新积分制”设立1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

  科技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以下简称《指引》),标志着“创新积分制”适用范围从国家高新区进一步扩展到全国试行。此次印发的《指引》明确了“统一指导、全国试行,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精准画像、多元赋能”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指标及权重、数据汇集及分析、结果应用建议等方面。

  过去四年,科技部试点“创新积分制”,实践表明,该项制度切实提高了服务效率,利用大数据的结果,在不增加企业任何负担的情况下,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我们认为此经验值得大力推广。

  何为“创新积分制”?能破解科创投融资“两头难”?

  众所周知,科技创新需要资金支持。科技金融就是通过各类制度、政策的系统安排,为科技创新提供多维度、多层次的融资工具,进而为创新活动提供所需的资金。

  当前,科技金融工具主要有6大类,即科技计划资金、科技保险和担保、科技税收和价格补贴、科技金融贷款、创业风险投资、股票债券和产权交易,其他还有金融租赁、知识产权抵押等也能对科技创新活动起到促进作用,其中科技金融贷款,如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方式。

  长期以来,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普遍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麦克米伦缺口”窘境;而对于传统金融机构而言,也存在找不到优质贷款项目、看不懂企业科技含量、难以把控技术关联风险等痛点问题。

  如何解决企业不会融、不敢融,而金融机构不敢投、不愿投的“两头难”问题?亟须探索建立一种精准助力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新政策工具。

  2015年,江苏省张家港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创新积分制”,即采用量化评价的办法对企业创新行为按类计分,并将积分结果与政策兑现、荣誉表彰、人才房补贴、金融支持等挂钩,能够有效破解科技创新“评价难”“申报难”“兑现难”等现实困境。

  2020年12月,科技部在杭州高新区、广州高新区等13家国家高新区启动了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以企业创新能力量化评价为手段,走出传统“给项目”“批牌子”的老路,建立了一种精准支持企业创新的新型政策工具,通过积分精准识别和有效发现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初创企业,主动为积分企业增信授信,切实引导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充分激发微观主体创新活力,助力科技企业快速成长。

本周以来,海南板块走势一天比一天弱,周三已经发展到多数个股大跌的地步,最终仅一只个股上涨。本周稍早有不少人讨论认为海南板块可能复制去年雄安板块的走势,这可能会误导部分经验不足的投资者。就题材本身来说,海南板块不会比雄安差,可问题是该板块已经炒作了很久。

  截至2023年底,实施“创新积分制”的试点高新区已达133家,其中包括101家国家高新区和32家省级高新区,覆盖25个省份。

  “创新积分制”怎样为企业“画像”?怎么“变现”?

  “创新积分制”实施的关键是要通过设计一套指标体系,对科创企业开展量化评价,进而对企业进行精准“画像”,有效识别发现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优质科创企业。

  科技部研究印发《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工作指引》,制定全面客观反映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20项核心积分指标,共分为三类:第一类技术创新指标,包括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等6项;第二类成长经营指标,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营收增长率等6项;第三类辅助指标,包括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等8项。

  试点高新区可结合地方实际,在20项核心指标的基础上,自主完善并扩充形成地方积分指标。例如,天津滨海高新区构建了“18+N”指标评价体系,从技术创新、成长经营、人才团队、金融征信4个维度,增设企业获风险投资金额、获科技奖励数量、拥有各级人才数量等特色指标,共46个指标;保定高新区则从创新基础能力、创新投入能力、创新管理能力、创新产出能力、逆向指标等5个维度进行指标设计,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34个地方指标,增加近3年研发费用累计金额、河北省级重点项目数量2个省级指标,构建了“18+36”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光有一套指标体系是不够的,在积分应用中还要科学计算企业积分数值。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制定的《“企业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中,“企业创新积分制”按照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在不同行业领域分别量化企业创新积分,同时需要兼顾不同指标数据间的可比性和积分量化结果的稳定性。

  科技部火炬中心在对比研究了多种指标数据测算方法基础上,选择了基于极端值调整的极值法构建企业积分量化模型。在试点高新区具体实践中,考虑到积分企业的实际样本量规模,可对该基础量化模型进行简化处理。例如,南京高新区采用分类赋权的方式,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三个维度进行赋权,运用极差法对积分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对于企业来说,不需要填报。试点高新区搭建有创新积分制信息平台,主动协调并从地方科技、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政务系统中直接“抓取”企业积分指标数据,切实做到企业“零填报”,积分指标统计、积分结果运算一键生成,在保证数据真实度、认可度、权威性的同时,也大大减轻了企业参与试点的工作负担。

  搞“企业创新积分制”的初衷是想“以小博大”,发挥创新积分的政策牵引作用,撬动社会资本与积分精准衔接。科技部主动联合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赛伯乐投资等金融机构围绕创新积分进行顶层谋划,建立创新积分的数据共享机制,合作开发了专项金融产品,主动为积分企业增信,促进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

  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等推出了“创新积分贷”专项金融产品。近20家银行主动与积分试点地区合作,2022至2023年为积分企业对接授信超2000亿元。2024年,科技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依托“创新积分制”设立1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经两批次遴选了近3万家“白名单”企业推荐给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科技创新再贷款备选企业加大融资支持。积分应用场景也将逐步在科技政策、股权投资、企业上市等方面。

  试点国家高新区通过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基于创新积分体系的专业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如“积分贷”“科技贷”等,利用企业创新积分评估为信贷风控赋能,推动解决科创企业与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积分企业信用贷款的可得性和便捷度。例如,合肥高新区首创全国高新区全线上企业创新积分贷组合产品,依托合肥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制数据库与中国工商银行数字金融优势,实现纯线上实时授信、在线秒批,将授信模式由“被动授信”和“单个授信”向“主动授信”和“批量授信”转变。

  “创新积分制”带来的政策效应远不止实现了积分和资本的精准对接。在现有政策资源衔接方面,试点高新区通过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设置积分奖励机制,将创新积分与现有科技政策、人才政策、企服政策等相结合,在项目申报、规模奖励、人才激励、住房保障、税收减免等方面,进行择优精准扶持。例如,江阴高新区探索将积分试点政策与企业资本运作团队激励政策结合,对成功登陆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的高新区科创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的实质性奖励。

  试点高新区通过对企业创新能力量化评价,实现了对园区企业的精准“画像”,准确掌握每家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和需补上的短板,对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和全生命周期“主动送策”,极大地提升了园区的数字化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服务能力。例如,长沙高新区以前每年都要“撒网式”摸查和动员区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现在通过创新积分平台即可清楚掌握符合条件企业,并通过平台直接推送相关政策给企业,大大提升了园区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借鉴“欧盟产业研发投入记分牌”(EU Industrial R&D Scoreboard),科技部依据20个核心指标数据,从2.23万家积分企业中分阶段、分领域择优遴选并公布了积分前500名企业的名单,其中包括高新技术企业4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82家,并定向推送给相关部门及中国银行、中金公司(601995)、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重点金融机构,打造优秀积分企业标杆,得到了同行企业的高度关注和各类服务机构的重点支持,营造了“比研发、争创新”的社会氛围。

  试点高新区试点高新区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别,聚焦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赛道,创新发布垂直榜单,识别挖掘出一批具有高价值和高成长潜力的标杆企业。比如,成都高新区按照行业、企业类型、积分增速等标准,推出电子信息企业榜、生物医药企业榜、新经济企业榜、雏鹰企业榜、瞪羚企业榜、积分跃升榜等垂直榜单,实现企业精准分类排序,入围榜单企业同步向签约创投机构推荐。

  “创新积分制”全国推广,下一步怎么搞?

  经过近四年试点,“企业创新积分制”迎来提质扩面,从国家高新区扩展至全国范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试行,助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硬科技”“好苗子”企业脱颖而出。

  科技部办公厅印发《“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全国试行版)》,明确了统一指导、全国试行,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精准画像、多元赋能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指标权重、数据规范、应用场景等。

  科技部在充分参考借鉴国际和国内创新评价实践的基础上,结合积分制试点实施经验,遵循价值发现性、可获取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和可解释性的指标构建原则,形成了一套重点突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视成长经营能力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指引》,创新积分核心指标共涵盖3类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第一类是技术创新指标,包括研发费用金额、研发费用增速、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等7个指标;第二类是成长经营指标,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净资产利润率等6个指标;第三类是辅助指标,包括吸纳应届毕业生人数、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5个指标。

  在指标权重设置上,以突出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注重对企业成长经营能力考察为导向,同时划分了初创期、成长期、稳定期企业不同阶段,确定了3类一级指标及18个二级指标的权重赋值,并将根据实践情况持续优化。

  《指引》强调,“创新积分制”使用的所有数据必须均为法定合规数据,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打通现有政务数据平台,直接“抓取”现有企业数据资源,避免重复填报,尽量做到企业“零填报”。

  值得关注的是,科技部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汇集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的积分企业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积分企业精准画像,在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担保专项计划等运用创新积分评价,积极推荐优质积分企业。

  《指引》还提到了具体应用建议,比如,地方政府可通过“创新积分制”增强数字化治理能力、精准施策能力和现代化服务能力;银行类金融机构可利用创新积分作为独立的风险研判与增信授信的参考依据,更有效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可将企业创新积分作为参考,加大对优秀积分企业的股权投资与上市融资的支持力度。

  《指引》还明确,管理部门可以支持优秀积分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平台基地项目等股市中的杠杆资金,确保优质资源能够精准投向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通过为优秀积分企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引导领军企业与优秀积分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合作。